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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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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将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项目    

子项目(11个):  

1.分课程类。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分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承担广东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如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即为1个子项目,共8个。  

2.综合类。全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微课资源开发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新任教师培训;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团队培养计划。共3个子项目。  

承接以上11个子项目的单位确定为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周期为四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下一年资助经费。  

申报对象: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须为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广东高校宣传思想引领工程建设项目    

子项目(4个): 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培训、高端研讨;高校新媒体平台展示;高校理论舆情热点研究;广东高校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专项研究。  

申报对象:以高校党委宣传部门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三)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3个):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含辅导员)培养、培训及交流,指导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组织评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高校实践育人高端研讨。  

申报对象:以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四)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五)高校校园文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    

子项目(4个):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指导高校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及成果展示;指导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指导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联盟及e班建设。  

申报对象:以高校二级部门或教育部、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六)中小学德育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3个):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程,全省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中小学德育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项指导;中小学德育研究项目管理和成果展示。  

申报对象: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或地方成立的中小学德育相关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七)中职德育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3个):中职学校德育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中职德育研究项目管理、特色与品牌培育及成果展示;指导全省中职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申报对象: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或地方建立的中职德育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提升工程项目    

子项目(3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征集展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申报对象:以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或地方建立的中小学心理健康相关基地、中心或教研机构名义申报。  

(九)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项目  

任务: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广东复赛组织工作。  

申报对象:以中职学校或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名义申报。  

(十)第三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项目  

任务:新建若干个全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打造班主任工作骨干团队,辐射带动当地班主任队伍提升水平。  

申报对象:全省在职中小学名班主任,具体条件参见《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粤教思函〔201138号)。  

申报数量:1)非省属学校。以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为单位申报,每个地区可申报工作室2个(兼顾已有工作室学段分布情况)。(2)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3个以上学校(需确定牵头学校)为协同体联合申报。已有牵头工作室的学校不再申报,一个学校只能参与一个工作室协同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不能组成协同体申报。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和华师附小可联合其他中小学申报。  

(十一)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    

申报指南见附件3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数量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子项目。  

(二)申报要求    

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均为面向全省开展工作的项目,不是在区域内或单个学校内开展德育研究和实践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服务于全省学校德育研究和实践。  

(三)项目金额    

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实际确定补助项目和标准。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1. 纸质文本申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请于        2015     9     5    (星期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社科处科研计划与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516室)。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交附件1中的申报表,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交附件2中的申报表,2016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德育专项)项目提交附件3申报书,其余项目均提交附件4申报书。    

此外,所有项目均还须报送《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  

2. 网上申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15年9月5日前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由社科处统一上传至指定系统。  

(二)前置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请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前置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前置审核、不予受理的项目,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前置审核的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  

(四)下达资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计划,并按规定呈批。根据审批结果,下达专项资金。  

联系人:刘黎明 2716440

 

附件:1.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3. 2016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德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5.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5.zip  

                                                    

 

                                                        社科处

                                                    2015     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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