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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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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15年继续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新葡的京集团的申报名额为不超过3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严谨,协作精神好。

  3.已入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或纳入学校学科(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并获得学校的重点支持。

  4.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5.近五年来系统讲授过本学科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获校级以上教学奖励,或有2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6.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重点学科建设。

  7.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从事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

  三、报送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须双面打印1式3份)、《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1式1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论文、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式1份于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逾期不予受理。表格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以下邮箱:rsc2716272@163.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3、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自评表

 

 

 

 

新葡的京集团3522人事处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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