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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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4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在这个主题日前后,新葡的京集团以各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国家安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成为师生们在思想上、行动上的一种自觉。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宪法赋予广大公民的基本义务。

  至于专门为保障国家安全而制定的《国家安全法》,更是以条文的形式,逐条逐项地标明了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内容。

  从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到具体的专门法,对于公民个人在国家安全面前应该有所担当、应该挺身而出的要求,都有着明确的指引。

  之所以要通过庄严的立法来规定公民对于国家安全的义务,无他,就是因为国家安全从根本上说关乎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

  我国自鸦片战争开始,直至新中国成立,在长达一百余年的漫长岁月里,国力式微,国情坎坷,国家安全无从谈起,导致国民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是背负上“东亚病夫”的耻辱。

  国家安全的缺失,给国人带来的切肤之痛,可以称为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刻骨铭心的黑暗往事、最痛心疾首的集体记忆。

  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展开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潮,我国的面貌旋即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随着国家面貌的改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终于享受到了久违的国家安全带来的福祉。反过来,人民群众在和平、安全的环境里,又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建设国家的事业中。

  然而,正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古训所言,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新中国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受到来自境内外敌对势力对于国家安全的威胁和破坏。

  面对这样的威胁和破坏,我们的党和政府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且始终进行坚决的斗争,使得国家安全的总体形势越来越好。

  及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我国翻开历史的新一页。可以看到,在改革开放的作用下,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加速发展,在为国家安全创造更好条件的同时,也对国家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先后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时代。处于这样一个时代,我国更有实力、更有底气、更有斗志、更有信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这个大背景下,保卫国家安全,有效维持以国家安全为基础的发展机遇期,集中精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而惠及全国各族人民对于幸福生活、美好明天的向往,比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更加突出,更为重要。

  可以说,正是在鸦片战争以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征程中,全国各族人民通过血与火的考验,深刻认识到这样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国家安全弥足珍贵,对于国家安全必须倍加珍惜。

  于是,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

  既然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的共同价值,每个公民就理应为此付出自己的努力。

  由此,法律对于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上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出了清晰的界定。

  当法律提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大学里的师生作为一个侧重于知识传播、文化传播的社会群体,更应该知晓这个规定,遵守这个规定。

  根据全国的统一安排,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要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基础必须夯实、筑牢。

  而这个基础是什么?无庸置疑,就是“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

  只要全国各族人民戮力同心,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就一定能够成功地构建起来,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师生一定会有相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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